公共外交一词最早由美国人德蒙特·古里昂(Edmund Gullion)于1965年提出。近半个世纪,公共外交的概念逐步发展,定义多达20种之多。美国学者霍夫曼 ( Arthur S. Hoffman)指出,公共外交是指政府、个体和社会团体直接影响外国公众的态度和舆论的诸多努力的总和。由此不难看出,公共外交的主体是多样的,不仅仅是指政府外交官员。公共外交的对象是外国公众,而不是政府。公共外交的目的是要通过各种公共外交活动达到有效影响外国的公众。在我国,公共外交概念的理解也包含着霍夫曼的部分思想。我们认为,公共外交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普遍参与,借助传播和交流等手段,向国外公众介绍本国国情和政策理念,以获取国外公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的一种特殊外交形式。重视公共外交的目的是什么?简言之,有助于“引导国际社会形成正确的‘中国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