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详情
交通部规范打车软件:滴滴快的连称利好
时间:2014-07-18 来源:
     7月17日,交通运输部正式颁行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交通部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指出鼓励包括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在内的各类出租车电召服务方式协调发展,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
  
  李志强表示,通知提出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管理,实际上是要求将各类电召需求信息在运营服务商自主调度运营以后,再统一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流转,并不是要求手机召车软件统一合并到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来调度和运营。该官方回复亦解除了市场上担忧的统一平台会抹杀竞争。
  
  滴滴打车副总裁王欣认为,此次新政出台,意味着国家首次在中央政策层面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
  
  快的公司营销副总裁李敏亦称,这无疑给打车软件一个重大利好。
  
  2013年打车软件四处开花,发展活跃之时,这种打车应用该如何监管并无现成的条文可供参考,各地政府遂陆续相继出台了众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监管移动打车市场,并形成三种监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将打车软件纳入统一电召平台,订单全部备案,但政府只监管不调度,事后监管;二是上海模式,在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使用打车软件;三是苏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车司机使用打车软件。
  
  受各地监管部门相关政策限制、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盈利前景的不明朗,曾经数十家打车软件涌现市场,目前仅剩几个尚在维持,其中包括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李敏透露,去年市场遂一度唱衰打车软件。如今正式发布的文件却没有了那些不利因素,对打车软件来说,不啻为重大利好。
  
  国家发改委综合交通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注意到,《通知》表示“手机软件召车需求信息可在平台运转后推送到驾驶员手机端播报,但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的正当功能及良性竞争。”他认为此举说明交通部发文的核心在于建统一平台是为出租车电召信息的共享和监管,并非为调度,政府并不会干涉企业的经营行为,颇有用市场思维解决争议的态度。
  
  李志强亦透露统一平台属于城市公共投资,将完全免费为各运营商开放。交通部还根据公众对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对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在实行手机召车服务的时候,允许保留手机终端,不再要求统一车载终端。
  
  王欣认为,这次政策所提出的“平台运转方式不得影响软件运行及良性竞争”与北京模式的“只监管,不调度,事后监管”是完全一致的。体现了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 清晰的界定了政府的监管边界,为良性竞争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