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通知明确指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志将从三个变成两个。
通知指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也就是说,车辆尾气的检测流程不会被取消,仅是取消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而纯电动汽车免于尾气排放检验。通知指出,要加强排放检验信息联网核查,推行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大力推行便民检验服务。
此外,在用机动车环保监督管理也将得到加强。根据通知,各地环保部门要提请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鼓励、引导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报废更新政策措施,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同时,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监督抽测工作,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通知还提出,要强化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在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化联网。环保部门可通过现场检查排放检验过程、审查原始检验记录或报告等资料、组织检验能力比对实验等方式加强检验机构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