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伊始,不少好消息来袭。对于经常乘坐飞机的朋友们来说,有笔钱能省掉了!近日,祥鹏航空、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陆续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在2018年12月29日,祥鹏航空率先公布,根据发改委、民航局关于完善民航燃油附加联动机制的要求,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达到调整条件,自2019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所有航线燃油附加费免征收。
2019年1月2日,深圳航空宣布自1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均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1月3日,海南航空及大新华航空跟随宣布,1月5日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这标志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或再次进入0元时代。
据了解,2018年6月5日,时隔3年,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而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2018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
有报道称,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2015年3月24日颁发的《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最高标准计算公式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800;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标准=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5000)×1500。
根据上述规定,2015年2月至2018年5月,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低于燃油附加的起征点,没有征收燃油附加。
马上将迎来春运机票订票高峰时期,取消燃油附加费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一笔开支。在5日通知正式落地后,大家可以查查自己的路程费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