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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将进一步放宽台胞就业 台胞可任高校教师
时间:2012-06-17 来源:
   

  新华网厦门6月17日电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海峡论坛上宣布,大陆将进一步放宽在大陆毕业台湾学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政策。

  一是积极促进在大陆毕业台生和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企业就业。大陆企业可按照就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就业。在大陆毕业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可与大陆居民同等条件到大陆企业就业。

  二是扩大在大陆毕业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到大陆事业单位就业试点,在福建、江苏试点基础上,新增天津、上海、浙江、湖北4省市为试点地区。在大陆毕业的台生,通过公开招聘可以到试点地区的事业单位就业;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台湾居民可以到试点地区的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工作。

  三是加强对在大陆毕业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的就业服务。大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加强对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的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通过多种措施为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提供便利。

  此外,根据教育部最新决定,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在大陆高校工作的台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条件和程序与大陆申请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