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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发布指南以保护当前危机中的欧洲关键资产和技术
时间:2020-04-20 来源:欧盟驻华代表团
   

  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指南以确保在公共卫生危机和相应经济脆弱时期,在欧盟范围内采取强有力的做法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其目的是保护欧盟企业和关键资产,特别是在对我们的安全和公共秩序至关重要的卫生、医学研究、生物技术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同时不损害欧盟对外国投资的普遍开放。

  

  欧盟委员会主席乌苏拉·冯德莱恩表示:“如果我们希望欧洲能像我们进入危机时那样强大,那么我们现在就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与任何危机一样,当我们的工业和企业资产可能面临压力时,我们需要保护我们的安全和经济主权。根据欧洲和国家法律我们拥有处理这一局势的工具,我要敦促成员国充分利用这些工具。对外国直接投资,欧盟现在和将来都是开放的市场。但这种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

  

  贸易委员菲尔·霍根说:“我们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公共卫生危机,给欧洲经济带来深刻后果。在欧盟,对外国投资我们现在开放并希望继续开放。在目前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适当的控制来缓和这种开放。我们需要知道谁投资,目的是什么。欧盟及其成员国对此拥有正确的法律工具。今天的指南呼吁成员国充分利用这些工具,并将进一步明确如何利用我们的投资审查框架,防止在当前危机中出售欧盟战略资产。”

  

  根据现有的欧盟规则,成员国有权基于安全或公共秩序对来自非欧盟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审查。保护公众健康被认为是符合整体利益的首要原因。因此,成员国可以实施缓解措施(如满足国家和欧盟重要需求的供应承诺),或阻止外国投资者收购或控制一家企业。目前在14个成员国建立了国家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机制。随着欧盟外国投资审查条例从去年开始生效,欧盟有充分的能力在成员国一级协调对外国收购的控制。

  

  委员会在发布其指南时,呼吁已建立现有审查机制的成员国充分利用欧盟和国家法律为其提供的工具,防止来自非欧盟国家的资本流动破坏欧洲的安全或公共秩序。

  

  委员会还呼吁其余成员国建立一个成熟的审查机制,同时根据欧盟法律和国际义务,考虑所有备选办法,以处理外国投资者收购或控制某一特定企业、基础设施或技术而给欧盟的安全或公共秩序带来风险的潜在案例。

  

  欧盟委员会还鼓励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案例可能对欧盟单一市场产生影响。目前正在进行的外国收购已经属于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的范畴,可以在该条例建立的合作机制下进行审查,该机制将从2020年10月起全面运作。

  

  关于资本流动,指南还回顾了在哪些具体情况下,与收购股份有关的资本,特别是来自第三国的资本自由流动可能受到限制。

  

  欧盟委员会还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随时准备讨论并确保就任何对欧洲有较大影响的外国投资案件进行协调。保护欧盟战略资产也将成为冯德莱恩主席和欧盟领导人在明天的欧洲理事会视频会议上讨论的议题。

  

  背景

  

  《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于2019年3月通过。它首次建立了欧盟层面的机制,以协调对可能影响欧盟及其成员国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外国投资的审查。这一机制是基于成员国与委员会之间的信息交流义务,以及委员会与成员国就具体交易发表意见和评论的可能性。该机制将于2020年10月11日开始实施。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已经在进行合作,以期调整国家审查机制,并确保在欧盟和国家一级全面、迅速地执行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