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五年的准备,中国外交部档案馆终于在今年春节前对外开放了。这个消息首先吸引的是国内外新闻界,当我在开馆的第一天赶到位于外交部附楼七层的“档案利用处”时,那里已经云集了一大批中外记者。中国外交档案解密,是中国改革开放花园里的一支鲜花,也是中国档案事业改进的一件大事,当然是值得加以报道的。不过,真正从中受益的,应该是中国的学术界,特别是从事中外关系史研究的学者,以及他们在国外的同行。
▍沈志华教授
对于中国外交档案的开放,的确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反响,我本人就接到了来自美国、韩国、日本许多学者的询问电话和电子邮件,我也介绍了几批国外同行到档案馆去参观和查阅文献。
但是,作为学者,在我看来目前有两种反应多少有些偏颇。
其一,认为这批外交档案解密的数量太少——只是1949-1955年馆藏文献的30%(约万余件),层次较低——缺乏有关外交决策过程的文件。这主要是学术界的反应。例如,当我在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介绍中国外交档案开放的情况时,有一些学者对此似乎就不以为然。殊不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对外开放目前迈出的虽然还只是一小步,但这对于推动中国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开放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大步。国家部委一级档案的首次对外开放,不是在文化部门、经济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而是在最具敏感性的外交部门,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其二,认为外交档案解密本身就可以揭开历史谜团,似乎多年封闭的保密文件一旦开放,许多历史真相就会立即大白于天下了。这主要是新闻界的反应,这里包含了人们良好的愿望,也存在着极大的误会。殊不知,历史文献本身是不会说话的,且不说要在浩瀚的故纸堆中寻觅可以解开历史之谜的钥匙如同大海捞针——这需要历史学家事先了解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付出辛勤的劳动,就是真找到了几件核心史料,也还需要研究者参照和对比其他已有的史料,进行认真梳理,缜密考证,如此才能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
所以,面对中国外交档案的开放,作为学者,我们在兴奋和庆贺之余,应该做的是静下心来,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去阅读这些珍贵的文献,寻找研究相关课题所必需的史料,然后经过研究者对文献的解读,经过深入的考察和探讨,把历史的真相告诉读者。
外交部档案馆开放两个多月以来,我带领在北京大学历史系的几位学生——肖瑜、何妍、张玉华、王洋等,先后去了五六次,在那里确实发现了许多很有价值的历史文献。这里介绍其中的一些材料,一则让广大读者更多地了解已经开放的外交档案的内容,二则是向那些刚刚开始历史学研究的有心人交流一下如何在浩如烟海的档案文献中搜寻自己所需史料的体会。
毛泽东请求大量苏联专家来华的电报
去年我出版了一部学术专著,书名是《苏联专家在中国(1948-1960)》(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年版),如果我当时知道外交部档案馆即将开放,我一定会推迟一年出版,因为其中开放了大量有关苏联专家的历史文献,而且有许多都是在我已经掌握的中国文献和俄国档案中没有发现的史料。
例如,我根据以前看到的材料,在该书第一章中提到,1948年9月8日林彪致函斯大林,要求派遣100余名经济苏联顾问到中国。12月,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东北局又通过苏共中央在北平的代表科瓦廖夫提出,苏联专家的数量增加到500名比较合适。由于莫斯科迟迟没有答复,陈云和周恩来在1949年1月又把聘请专家人数分别减少到338名和328名。但苏方仍然没有回音。后来,1949年8月刘少奇秘密访苏时,又有文献显示,毛泽东再次要求第一批来华苏联专家最好与刘少奇同行。于是,刘少奇回国时,已经有220名专家(一说250名)随车来华了。在这其中,1949年上半年中共的要求有什么变化?提出的来华专家人数到底是多少?后来的结果与中共的要求有多大差距?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说明。
这次我在外交部档案馆发现了1949年6月9日毛泽东给斯大林的电报(109-00192-01/30-38),可以说明这些情况。电报摘要如下:
菲里波夫同志:
我们在讨论了中央计划、财政、经济组织机构以后,已比较准确地确定了我们所需要的苏联专家的数量及其专长。
我们共需专家不下六百名,对于这批专家,我们可以在一九四九年与一九五〇年上半年期间接受和安置到各个计划、财政、经济机关与工业企业中去。第一批,我们请于今年六、七、八三个月中先派二五八名专家来,……(以下是拟聘600多位专家所在专业的详细列表——引者)
这一来问题就清楚了。显然是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1949年2月对西柏坡的秘密访问加深了中苏两党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在此基础上,毛泽东便提出了派遣更多专家的要求,而斯大林则基本上满足了中共的要求——斯大林同意派遣600名专家,并且第一批来华专家的实际人数与毛泽东的要求也相差不大。
苏联专家来华工作条件的最初协定
我在《苏联专家在中国》一书中专门讨论了苏联专家在华工作条件的问题。1950年2月中苏双方为来华工作的苏联专家的工作条件和待遇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苏方要求中国政府每月必须为每个专家支付2000-4000卢布的补偿金,而周恩来则希望减少数额并以实物支付,直至周恩来回国双方尚未达成协议。后来,周恩来指示中方谈判代表接受苏联的条件。双方之所以产生分歧和争论,主要是因为苏联在1950年2月提出的协定草案与此前中苏双方商谈的条件有很大差距。中共中央的俄文翻译师哲在回忆录中谈到,1949年8月刘少奇访苏时与斯大林商定,到中国工作的苏联专家只享受与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同等的待遇。
▍沈志华教授专著《苏联专家在中国》
刘少奇从莫斯科回国后,对大批苏联专家来华之事备加赞赏,其中特别讲到:“他们来到中国,由中国分配他们的工作,在他们被分配到各工厂、各企业和各经济机关去的时候,他们在各工厂、企业和机关的中国负责人领导之下工作,他们只做顾问。他们的薪资,只领取和中国同等工程师一样的薪资,而不是如英国美国工程师一样,领取很高的薪资。他们在中国的这些工作条件,是过去外国工程师从来没有过的,只有苏联的专家才自动提出这些条件。
苏联与中国的商业,现已开始进行,苏联所提出的通商条件,也是完全友谊的和克己的,是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所不能有的。这就是苏联人民国际主义精神的一些具体表现。”(《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第73-74页)当时可以看到的文献只是8月10日中共中央致电刘少奇、王稼祥的电报:“同意关于苏联专家到中国工作的待遇条件协定的全文,望即照此签字。回国经东北时,同高岗、李富春商定具体执行办法。”(《刘少奇年谱》下卷,第221页。)而刘少奇与斯大林究竟是如何讨论的,双方签订了一个怎样的协定,除工资水平外还有哪些内容,却不得而知。
这次在外交部档案中,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文件,即苏共中央与中共中央签订的《关于苏联专家在中国之工作条件的协定》(109-00192-01/9-10),完全回答了上述问题,现节录如下:
联共(布)中央同意中共中央的请求,为了帮助中国恢复与发展人民经济,派遣苏联专家给中国。为此,联共(布)中央与中共中央议定下列各项:
(一)由苏联派给中国的六百名苏联专家,由中国方面分配他们到中国各企业、各机关及其他组织中工作。
(二)苏联专家在中国各企业、各机关及各组织中以顾问资格,并在各该企业、机关及组织中之中国负责人员领导之下工作。
(三)为造成一种条件,保证苏联专家在中国之经济与文化建设中,能更顺利地完成在组织上及技术上帮助中国的责任,苏联方面特派柯瓦略夫同志负责管理他们的活动。
(四)派给中国之苏联专家,其工作期限定为一年,他们在中国工作期限之延长,由双方协议定之。
(五)中国方面付与苏联专家之薪俸,应按照现在或将来为中国同等职务与资格之中国专家所规定薪俸标准,以中国货币付给,并保证供给彼等以相等的中国专家所享有之其他一切条件,包括食粮及工业品之供给,以及薪俸以外之贴补等等。当苏联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中国方面应无代价地供给彼等以附有家具设备之住宅、温暖及灯光,或付给彼等以租赁附有家具设备、温暖及灯光之住宅的同等费用。
如此看来,1950年2月苏联提出的协定草案与1949年8月中苏两党已经签订的协定确实是大相径庭的,其原因主要在于斯大林被迫同意毛泽东的主张,废除了1945年8月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心中多少有些怨气。(详见拙文《中苏条约谈判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解决》,《历史研究》2001年第2期)
中共中央联络员邓立群到新疆的新史料
1949年夏天刘少奇访苏期间,斯大林为了表示对中共的友好和信任,建议中共军队提前占领新疆,并答应刘少奇的要求,愿意为中共进军新疆的部队提供空军援助和必要的交通工具。
毛泽东原计划于1950年或1951年解决新疆问题,收到刘少奇的报告后,决定提前攻占新疆的日期。7月25日,毛泽东向刘少奇通报说,秋季占领兰州、西宁等地后,即可准备进取新疆。并指示代表团的政治秘书邓力群尽快赶到新疆的伊宁,“其任务是在那里建立和北平的无线电联系”。
毛泽东还指示彭德怀调查在年底以前占领新疆的可行性。在苏联方面的帮助下,邓力群不久便在新疆建立了与毛泽东及驻苏大使馆的电讯联系,并结识和拜访了伊犁地区的少数民族领导人。这对于后来和平方式解决新疆问题起了关键的作用。(详见拙著《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第二章,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关于这方面的情况,过去只有邓立群在回忆录中提供的描述,现在可以补充一些文献证据了。
其一是刘少奇在莫斯科时写给马林科夫的信(档案原件是俄文,109-00004-03/10),刘少奇在信中写到:
关于向新疆省派出我们的工作人员即通信员,我们认为必须向您通报以下内容:
一、被派出的人员名单:
1)邓立群,34岁,汉族,湖南省人,1936年入党,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人员;
2)王乃近(ВанНэй-цзин),26岁,汉族,山西省人,自1938年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工作,1942年入党,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人员——密码译员;
3)唐汉杰(ДаньХен-де),26岁,汉族,海南省人,1937年入党,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人员——无线电报务员;
4)李东向(ЛиДун-сян),24岁,汉族,河北省人,自1940年起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工作,1942年入党,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人员——无线电报务员。这组人员中年龄最大的是邓立群(34岁)。
这些同志已经做好了动身的准备工作。
二、在伊宁组建的无线电台,应该与中共中央(北平市)和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建立联系。在最初阶段,这个电台还应该与莫斯科无线电台建立联系——为了帮助伊宁电台迅速建立起与北平和第一野战军司令部的联系,这是必须的。如果您同意这一点的话,那么,请您给相应机关下达命令。
其二是1949年8月卡尔斯基(师哲)给米克拉舍夫斯基的信(档案原件是俄文,109-00004-04/1-4),信中告知了新疆与莫斯科之间进行无线电联系的呼号、波段和频率,并指出:“新疆与莫斯科之间的联系在最初阶段是极其必要的,因为借此新疆才可以与北平建立联系”。第一次无线电联系的时间定于8月14日晨。
这些材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那时苏共与中共合作,以及如何帮助中共提前解放新疆的情况。
1951年1月中国拒绝联合国提案的细节
我在《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一书(余论三)中提出了这样一种看法:第三次战役以后,联合国接受了印度等十三国的提案,希望中美双方立即停战,同时提出了一些非常有利于中国的政治条件。
这个事先几个小时才通知美国政府的新议案使白宫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正如国务卿艾奇逊指出的,同意这个议案,将“失去朝鲜人的信任,并引起国会和舆论界的愤怒”;不同意则会“失去我们在联合国中的多数支持”。而国务院最后决定支持这一议案,是“热切地希望并相信,中国人会拒绝这个决议”。
对于中国来说,这的确是一次实现停战的绝好机会。如果中国军队屯兵三八线以南,接受联合国的条件,立即停战并开始谈判,那么无论在政治、外交还是军事上,对中国都是极为有利的。
然而,1月17日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拒绝了这个提案。应该承认,毛泽东此时在确定战略方针时出现了失误,既超越了现实条件——当时需要得到休整和补充的不是美国军队而是中国军队,也超越了现实目标——在整个朝鲜半岛消灭和驱逐美国军队为中朝联军力所不及。其结果使中国错过了在有利条件下及时结束战争的历史机会。
我在写作该书时看到的有关中国拒绝联合国提案的具体史料非常有限,主要是刊登在1951年1月18日《人民日报》上的周恩来的声明。对于中国拒绝这个提案时的操作过程以及进一步的考虑,研究者均不得而知。
现在,外交部的档案为此提供了许多细节。这里开放的档案有1月17日周恩来接见印度大使潘尼迦的谈话记录(113-00068-01/26-34),1月18日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接见英国谈判代表胡阶森的谈话记录(113-00068-01/35-37),以及同日外交部欧非司宦司长接见瑞典大使阿马斯顿的谈话记录(113-00068-01/38-40)和章汉夫接见丹麦公使穆克的谈话记录(113-00068-01/41-45)。
通过这些文献,研究者可以获知一些有关联合国提案以及中国对此表示拒绝的有趣和有研究价值的细节。
其一,中国在向有关国家驻华使节递交周恩来给联合国第一委员会的回电时,不是同时进行的,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安排,其递交时间表如下:“19点亚洲司谢爽秋专员接见朝鲜大使馆崔英参赞;20点苏欧司徐副司长接见苏联大使馆贾丕才秘书;21点周外长接见印度大使潘尼迦;21点30分章副部长接见英国谈判代表胡阶森;22点30分欧非司宦司长接见瑞典大使阿马斯顿。”这种安排仅仅是礼节性的,还是有什么更深层的考虑?值得进一步考察。
其二,潘尼迦在谈话中说到:“美国是同意这一建议的,但却是非常勉强地同意的。据印度政府的了解,美国政府之所以同意这一建议,是因为它预料中国政府会拒绝这一建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史料。此前人们只是通过国务卿艾奇逊的回忆录知道美国当时的尴尬处境,现在有了更进一步的证明。
特别应当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印度大使已经把美国面对联合国提案的这种左右为难的状况告诉了中国人,然而这没有受到中国方面的认真对待,周恩来只是淡淡地回答说:“事情并不是常常合乎美国的设想的。”由于缺乏外交经验,中国没有充分利用已经得到的这个十分重要的信息。
其三,这几个谈话记录都表明,中国方面所强调的反对联合国提案的理由,重点就在于“先停战后谈判”的方式。中方认为,这样做一是很可能导致谈判久拖不决的后果,二是美国会利用这种情况再次发动战争。因此,中方的建议是“先谈判后停战”,即首先就停战条件达成协议,再结束战争。
对此,潘尼迦提出了一个有益的想法:“第一委员会的建议在文字上可能给人一个印象,那就是先停战后谈判。但这不是印度政府对这一建议的解释,也不是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对这一建议的解释。除了上面所说该建议可能在文字上给人的印象,我们的解释是先在原则上同意停战,然后在谈判中具体规定停战条件以结束战事。我认为如果中国在答复中的措词是明确地说明中国对该建议的了解,是先在原则上同意停战,然后在谈判中具体规定停战条件,则如果他国不同意这种了解,否认的责任就在于他们。”
周恩来则坚持:“在谈判中必须谈到停战的条件,甚至在谈判过程中就停战。这就是我们对谈判的全盘见解。”
潘尼迦再次表示,“经我刚才大略的读过中文的复文后觉得关于停战这一点说得不够明确。刚才阁下说谈判的目的在于停战,结束朝鲜战事,保障远东和平,因此谈判也就是假定了停战的原则,这是很重要的。我一定报告政府并敦促全力支持,但是其他的人没有我如此的机会与阁下面谈,可能因为中国复文在这一点上说得不明确而得到误解。”由此可以看出印度在敌对双方之间调和斡旋的良苦用心,可惜这样的努力仍然没有奏效。究其原因,恐怕是中美双方当时都没有立即停战的意图。
其四,中国反建议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停战谈判的地点必须设在中国,对此潘尼迦一再提出“必须选择一个有中立性的地点,使与会者自在而不感觉到为难”,其中提到了香港、开罗和印度,但周恩来坚持“在中国最为适合”。明明知道美国绝对不会同意把谈判地点选在中国,周恩来还做这种表态,实际上给人的印象就是中国不愿进行停战谈判。
其五,英国代表胡阶森在谈话中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对于中国文件中提出的指责,即“先停战是美国政府为取得喘息时间”,胡阶森解释说“据我所知,如此表示是中国一向的态度,但是英国政府并不认为是如此的。英国政府认为停战并不会造成联合国军队再行战争的条件,英外交部曾有许多电报向我谈到此事”。英国当时的看法是有道理的,即使美国真想获得“一个喘息的时间”(在我看来,其实这是中国方面的一个失误的判断,与其说美国人在等待喘息的机会,不如说在寻找反攻的借口),一旦联合国的提案获得通过,美国再想发动进攻,也确实不易,须知美国指挥的是“联合国军”,其行动必须得到联合国的批准。可以说,面对已经通过的联合国决议案,美国若想再次挑起战端所遭遇的困境必然远远大于它面对联合国建议时的困境。相反,到那时中朝一方在军事态势、国际舆论、政治形象等各个方面都将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
1951年6月苏联提议停战谈判的中国文献
关于1951年6月由苏联提议的朝鲜停战谈判开始的过程,以前有美国方面的大批史料,近年由于俄国档案解密又出现了苏联方面的材料,但是中国方面的文献证据很少为研究者所见。这次,我在外交部档案馆找到一个文件,即1951年6月26日《外交部国际司关于苏联提议停战谈判情况的报告》(113-00105-01/1-8)。该报告的一个重要之处是表明了中国外交部对苏联代表马立克所提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建议的看法:
6月23日苏联代表马立克发表广播演说,再次建议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并具体提出第一个步骤:
一、交战双方应该谈判停火与休战;二、双方把军队撤离三八线。
一、苏联这次建议与以前历次建议的精神是一致的。苏联历次建议都是没有把台湾和我国代表权问题及朝鲜问题并提。在解决办法上苏联过去亦曾提出:“由交战双方立即停战。”
二、苏联这次建议的特点在于:
1、具体提出和平解决的一个步骤:交战双方应谈判与休战。
2、并明确地把三八线提为双方军队撤退的界线。苏联正式提及三八线尚属首次。
3、和平解决的方式没有肯定是否要经过联合国。
报告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将苏联、中国及其他国家有关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历次方案以及对三八线问题的历次提法做了简要的对比和论述:
一、苏联对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历次主张:
1、自美国政府武装干涉朝鲜以来,苏联曾四次正式建议在联合国范围内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第一次为1950年7月15日斯大林致尼赫鲁复电,同年8月4日苏联代表在安理会提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提案,10月2日及12月9日又在大会两次提出。自十二国提案提出以后,到马立克今年6月23日广播以前,苏联本身未提出议案,主要是支持我建议。
2、总括在这四次建议提法当中,始终是就朝鲜论朝鲜问题:
(1)从未把台湾问题及我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相关提出:四次建议中只有在去年7月斯大林复尼赫鲁电及8月安理会提案内,由于朝鲜问题解决牵涉到在安理会机构中处理,苏联两次表示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安理会。
(2)在8月4日提案及两次对大会提案之内——去年10月2日的五国提案与12月9日驳六国提案之提案——基本内容为自朝鲜境内撤出外军与朝鲜人民自决朝鲜问题。(后者在大会提案中提出)
(3)停战只是笼统提及:8月4日提案中称:“停止朝鲜境内战事”,10月2日提案中称:“交战双方立即休战”。
(4)四项建议都是向联合国机构提出:一次赞同由安理会处理问题,另一次向安理会提出提案,另两次提案向大会提出。
二、我国对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历次主张
1、我国对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首次表示是在1950年8月20日我国周外长致电安理会,完全支持苏联8月4日苏联提出的和平调处朝鲜问题的提案。从该次起至周外长1950年12月22日的声明以前止,我国历次的声明(包括伍副部长在安理会的发言在内)的主要内容为:
(一)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二)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我一直没有把台湾和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与朝鲜问题并提解决。
2、1950年12月22日周外长发表关于联大非法通过成立“朝鲜停战三人委员会”决议的声明时,始第一次把台湾和我国代表权问题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联系提出。到今年1月17日周外长提出召开七国会议时,便正式主张把这三个问题合并解决。
三、关于联合国将朝鲜问题与台湾及我国代表权问题联系讨论的提出以及目前情况:
1、把朝鲜问题和台湾及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并提由联合国亚洲十二国家最先提出。1950年12月12日亚洲十三国提出所谓组织三人委员会在朝鲜安排停火建议的同时,十二国提出召开七国会议,制定关于和平解决远东现存各种分歧的建议。今年1月10日联合国所谓三人委员会的五步方案,提出先停火后谈判,谈判范围除了解决朝鲜问题外,正式提出解决远东诸问题。我周外长1月17日电复政委会并提出和平解决远东问题的四点建议后,1月25日十二国又提出召开七国会议,以作出“走向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及远东其他诸问题的一切附带的或应有的措施……”
2、自本年2月1日联合国非法通过诬蔑我国案后,美英不再将朝鲜问题与台湾、中国代表权问题并提了。3月18日美联社透漏赖伊曾与美、英、法代表以及“斡旋委员会”三个委员讨论关于不涉及远东其他问题而在朝鲜谋求停火的计划。此后美英方面传出的和谈中,即仅仅提到有关朝鲜停火等问题。
四、关于三八线问题
1、我建议中只12月22日周外长对“三人停战委员会”声明中提及,由于美李大举越过三八线,这一“政治地理界线已被破坏并永远抹去”了。
2、苏联在以往从未正面对三八线作过肯定或否定,只有1950年10月2日维辛斯基在大会政委会上驳斥奥斯汀语“就没有所谓三八线,这是一条想象的不存在的界线”。讽刺美国时而肯定时而否定,称“如无什么边界存在,就没有什么边界分开的两个国家,也就没有什么侵略之说。”
3、以往各方正式建议中只有美国正式提到三八线——去年6月25日美国提案中提及“北朝鲜部队撤至三八线”。
4、美英印各方有关三八线之言论:……(下略)
这里提供了很多重要的信息,都值得认真琢磨,而我的注意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
其一,关于把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问题与朝鲜战争捆绑在一起的问题。从历史进程看,朝鲜战争与台湾地位和联合国席位问题本来是互不相干的,1950年6月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台湾地位未定,并派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由此在客观上把这些事情搅在一起了。
根据俄国档案记载,1950年10月上旬斯大林鼓动中国立即出兵朝鲜时也提出了令中国人动心的台湾问题,他在给毛泽东的一封电报(АПРФ,ф.45,оп.1,д.347,лл.65-67)中指出:
我向您提出向朝鲜派兵问题,而且至少而不是最多派五六个师,是出于以下几点对国际形势的考虑:
一、如朝鲜战事表明的那样,美国目前还没有为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做好准备;
二、日本因其军国主义势力尚未复元,没有能力给美国以军事援助;
三、有鉴于此,美国将被迫在朝鲜问题上向有苏联盟国为其后盾的中国做出让步,将不得不接受就朝鲜问题进行调停的条件,这些条件将有利于朝鲜而使敌人无法将朝鲜变为它的军事基地;
四、基于以上同样的原因,美国最后将不仅被迫放弃台湾,而且还将拒绝与日本反动派单独缔结和约,放弃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活动及使日本成为他们在远东的跳板的企图。
由此我考虑到,如果中国只是消极地等待,而不是进行一场认真的较量,再一次使人信服地显示出自己的力量,那么中国就得不到这些让步。中国不仅得不到所有这些让步,甚至连台湾也得不到,美国人将会把持台湾,把它当作基地。美国这样做,不是为了已没有取胜希望的蒋介石,而是为了他自己或者是为了未来的军国主义日本。
毛泽东决心派遣志愿军赴朝鲜作战,未必就是斯大林这番劝告起了作用,但此时台湾问题肯定是毛泽东思考的因素之一。既然美国借口朝鲜战争提出台湾地位未定论,激发了中国人的革命斗志和民族感情,那么利用朝鲜战争在军事和外交上的某个有利时机解决这个问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事情就是这样发展的。
根据中国外交的这个报告,中国出兵朝鲜以后,在外交上一直没有提出台湾问题和联合国席位问题。但随着军事态势越来越有利于中朝方面,中国对和平调节冲突的要价也逐渐攀升。
1950年12月12日亚洲十三国提出组织三人委员会在朝鲜安排停火建议的同时,有人提出了召开七国会议,制定关于和平解决远东现存各种分歧的建议。12月22日周恩来发表声明,第一次明确提出把台湾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与和平解决朝鲜问题联系在一起解决。随即中朝联军便突破三八线,占领了汉城(今首尔)。
于是,在1951年1月13日,联合国政治委员会通过了朝鲜停火三人委员会提出的有关解决朝鲜及其他远东问题的五项原则意见的报告,其主要内容为:在朝鲜立即安排停火;停火实现以后,一切非朝鲜军队将按适当阶段撤出朝鲜,并以各种措施实现联合国在朝鲜建立统一的政府的决议;由英、美、苏、中四国代表讨论解决远东问题,其中包括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这个议案立即被转交给中国。1月17日周恩来答复联合国时,正式主张把这三个问题合并解决。然而,由于中国拒绝了联合国提案,加上随后军事形势逆转,特别是联合国2月1日通过了指责中国为“侵略国家”的决议后,台湾问题和中国代表权问题再也没有人理会了。当然,即使中国当时接受联合国1月13日提案,台湾和代表权问题也未必能够顺利得到解决,但至少可以使中国在外交上处于十分有利的地位,并获得相对有利的条件。
这里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正如报告指出的,在苏联的四次提案或声明中,“始终是就朝鲜论朝鲜问题”,除两次提到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安理会外,“从未把台湾问题及我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相关提出”。看起来,中国出兵朝鲜以后,斯大林就缄口不提台湾问题了,尽管他曾以此为由力劝毛泽东卷入战争。而到1951年6月23日马立克发表苏联关于和谈的建议时,提出台湾和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机会和条件早已烟消云散了。
其二,关于三八线的提法问题。外交部的报告及相关其他材料反映出,中苏对三八线的态度是反复的和变化的。当朝鲜人民军向南方挺进时,这条线是不在人们的视野之中的;当美国军队仁川登陆成功以后,斯大林和毛泽东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三八线上,认为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而美军是否越过这条线,则成为中国决策出兵的底线;当志愿军向南朝鲜胜利进军时,中国又声明这条政治地理线已不复存在;当联合国军大举反击而中朝方面要求和谈时,苏联的建议则再次提出以三八线为军事分界线。总之,形势有利时就不提三八线的问题,形势不利时就以三八线为依托。不仅中苏一方如此,美国方面其实也是一样。这个问题,在研究朝鲜战争双方的法理依据时,是值得注意的现象。
中国请苏联帮助印制了第一批人民币
我在外交部档案馆中还看到一份有趣的文件,可以说明新中国建立之初对苏联的依赖程度。1952年12月18日周恩来指示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请他把下面的文字打印成照会形式,于12月29日交给苏联大使潘友新或参赞顾德夫(109-00195-01/):
……中国政府原则上同意苏联政府提出的分批交货的大致期限。至于货币的各种票面的具体张数和交货期限及采用不超过三元和五元的票面的道理,将由张闻天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向苏联财政部负责洽商,并加以说明。三元券和五元券图案即派人送去。由于改变订货而使苏联政府遭受的损失费,完全由中国政府负责偿还。
这个文件告诉我们,人民币最初是由苏联帮助中国印制的。由于缺乏其他的相关材料,我们无法描述出苏联帮助印制人民币的详细情况,但是可以知道,当时新中国贫穷落后的程度,就连印制货币这样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工作,也不得不委托苏联帮助完成。同时,这个情况也了表明那时中苏关系的紧密性,以及中国对苏联的信任程度。
50年代中苏在国际舞台上紧密合作的又一例证
1950年2月中苏同盟条约签订以后,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中国在异常艰难的条件下毅然派出志愿军赴朝作战以后,中苏两国便开始了紧密的全方位的合作。这种合作既有军事的——如苏联派空军部队帮助中国沿海城市进行空防,苏联空军在朝鲜上空作战掩护志愿军后勤补给线等;也有经济的——如中国向苏联提供西方禁运的橡胶和稀有金属,苏联大规模向中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等,更有外交方面的。
由于新中国当时尚未加入联合国,又缺乏在国际舞台上开展工作的经验,苏联在这方面给予了十分重要的帮助。例如在联合国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权问题时,在伍修权副外长到联合国讲坛参加美国侵略行为的辩论时,在旧金山会议讨论签署战后对日和约的问题上,苏联都想方设法配合中国采取行动,在外交领域充分体现出中苏的同盟关系。这次,我在外交部档案馆又发现了中苏外交合作的新的例证。
朝鲜停战协定签字以后,根据联合国的安排和事先的约定,应该召开一次政治会议解决签订和约,彻底结束战争的问题。为此,在1954年1-2月召开的英、美、法、苏四国外长柏林会议上,苏联代表团提出了应召开有中国外长参加的国际会议,以制定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方面的措施,签订朝鲜战争和约及停止印度支那战争。
经过激烈的争论,达成了在日内瓦召开有中国代表参加的五国外长会议的协议。由于事关中国的重大利益,在柏林会议期间及其前后,积极向中方传达苏联的意图和设想,传递会谈的情况和消息,并通过中国向越南转达意见,同时,还详细地向中国外交人员讲述国际会议的惯例,以及参加会议的注意事项。这些情况,在中国开放的外交档案中均有所反映。
1954年1月23日,苏联驻北京大使尤金转交给中国外交部一份苏联政府关于柏林会议的通报材料(109-00396-01/1-2)。这份文件告知中国,苏联代表团受命在柏林会议上提出召开法国、英国、美国、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国外长会议的问题,并争取将这一问题列为柏林会议的第一项议程。苏联代表团建议的具体内容是:
第一:“鉴于巩固各国人民间普遍和平和安全,以及解除新战争威胁的必要性,并鉴于为发展各国间政治、经济关系,创造有利条件的必要性(这些都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原则),认为有必要在一九五四年五、六月间召开法、英、美、苏、中五国外长会议,以讨论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刻不容缓的措施。”
第二:建议在一九五四年召开全世界普遍裁军会议。
同时提出措辞大致如下的建议草案:
“关于召开全世界普遍裁军会议
美、英、法、苏四国政府本着巩固和平和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愿望,并认为必需采取措施以减轻各国人民因扩张军备而担负的军费重担,特达成协议如下:苏联、美国、英国、法国将采取联合范围内的措施,以便在一九五四年内召开全世界普遍裁军会议。无论联合会员国和非联合会员国均得参加这次会议。
四国并一致同意,实现普遍裁军措施的计划应该和解决原子武器的问题联系起来。”
文件还特意通知中国,
“预计在柏林会议期间,莫洛托夫和杜勒斯将就原子武器问题交换意见。苏联政府将提出讨论苏联关于各国无条件禁用原子武器和氢武器的建议。”“苏联代表在和美国代表就禁用原子武器程序问题交换意见时将从如下观点出发,即在今后关于原子武器建议的实质问题进行谈判时,作为五强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利益应被考虑。”
1954年2月4日,尤金大使又向中共中央转交了一份关于柏林会议的材料(109-00396-01/5-8)。在这个材料中,苏联首先通报了美国对中国的态度:
杜勒斯虽然反对苏联的建议(指召开五国外长会议——引者),但他却间接地确认,美国不得不估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解决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同时杜勒斯也曾表示,为了讨论朝鲜问题和其他亚洲问题他们可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会晤。
在同苏联代表的私人谈话中,杜勒斯在答复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时说,美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作是一个对待美国采取敌对态度的国家,美国并且认为不能以提高这个国家的国际威信的办法去加强这个国家。杜勒斯又说,他只容许事情按这样一个程序发展,即开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朝鲜和印度支那问题上要有一定的行动,然后是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接受它进入联合国。这里应该指出,杜勒斯在回答苏联代表团批评蒋介石的意见时,并没有说过一句袒护蒋介石的话。
同时,这个材料也指出:“西方国家虽然仍然不同意苏联关于召开五大国会议的建议,但同时他们也认为,干脆拒绝这个建议在政治上和策略上都是于他们不利的。这个问题本身还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地位是大大加强了,西方国家,包括美国在内,如今不得不认真地考虑这一点。”
关于朝鲜问题,苏共中央简要地介绍了西方三国的各自态度:
谈到朝鲜政治会议问题时,杜勒斯说,他的意见是,与其开这样一个注定要失败的会议,反而不如根本就不开它。他看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朝鲜问题,因为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会容许在北朝鲜存在敌对势力,而美国同样也不会容许在南朝鲜存在敌对势力。在谈话中,杜勒斯曾企图试探,我们是否主张朝鲜中立化。对这一问题,我们的代表未作任何表示。
杜勒斯曾关心到,我们是否期待朝鲜政治会议会有什么结果。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对他说,政治会议周围的空气最近时期以来紧张起来了,很难说事情将如何发展,但是必须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也许这种途径可以被找到。同时还说过,美国现在不愿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建立一种或可有助于解决问题的联系。同时也提到,五大国外长会议对在较高级的水准上解决这些争端或许具有更为有利的条件。
法国代表团对讨论召开五大国外长会议问题的立场,在极大程度上是由法国对解决印度支那问题上所表现的关心来决定的。辩论这个问题时比杜尔称,尽管柏林会议的参加者抱有各种不同的态度,但是不应该认为对某些问题的观点的接近是不可能的。比杜尔说,法国政府准备利用一切机会以在可为各有关方面共同接受的条件上停止军事行动的办法恢复印度支那的和平。比杜尔曾含乎糊不清地表示过,与其开五大国会议,不如开一个更多国家参加的(连印度支那的法属“国家”也包括在内)所谓“亚洲问题”会议。在私人谈话中,比杜尔曾试探过苏联有无可能出面调解印度支那停战问题。我们承认了这种调解的可能,但指出,最好还是由五大国会议本身去调解。
英国代表团立场的特点是艾登极想造成英国的“温和的角色”的样子。艾登一方面反对五大国会议,一方面又主张必须解决像朝鲜和印度支那这些对柏林会议与会各国最有兴趣的亚洲政治问题。他也指出,寻求“有助于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是十分必要的。艾登同意比杜尔这样一种说法,即如果“把问题好好考虑一下,那么会议”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将会提出某些实际的贡献”。
苏共中央的文件还特别指出了美、英、法三国之间的不同态度:“我们从来也未指望过西方三国外长会同意召开五大国会议,但是现在有利的就是,我们代表团已经作到了把三个西方外长拖进了这个问题的辩论,并且还暴露了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之间是没有完全一致的意见的”,“在美国立场和法国立场以及英国立场之间对于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有着相当的意见分歧”。
显然,以上通报的这些信息和情况,对于周恩来在日内瓦会议期间所采取的分别对待西方三国的策略方针不无裨益。
还有一个文件,进一步反映了中苏之间在外交领域的分工合作情况。1949年夏天刘少奇秘密访问莫斯科期间,斯大林曾提出中苏两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应有所分工,即苏联党负责欧洲地区革命,而中国党负责亚洲地区的革命。
在俄国档案中有一个文件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联共(布)中央政治局1950年3月17日曾作出一个决议(第73号记录),“采纳苏联外交部的建议,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大使馆在苏联可以代表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利益”(РЦХИДНИ,ф.17,оп.3,д.1080,л.56)我在中国外交档案中则发现了这样一份文件,1954年2月26日苏共中央给中共中央发来一封电报(109-00396-01/26),请中共中央将柏林会议上讨论有关召开日内瓦会议的经过告知胡志明,并且表示,希望中国党向莫斯科转达“越南朋友”对于“如何利用这次会议使之有利于越南人民”的意见。这个情况说明,直到此时,苏联与越南之间还没有建立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中国在其间往来传递消息和意见的。
外交档案中还有一件苏联在外交上帮助中国的文献,就是苏联第一副外长葛罗米柯在日内瓦会议前夕向中国外交人员介绍国际会议的一般情况、柏林会议期间对这次会谈的有关规定,以及在国际交往中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在这个手记的葛罗米柯谈话综合记录(109-00496-02/1-9)中,记载了如下一些令人感兴趣的问题:
如关于会议主席问题,葛罗米柯介绍说,在柏林会议上比较简单,由四国外长轮流作主席,但日内瓦会议将有18个国家参加,如轮流当主席,由于国家太多,无法实行,如仍由四国轮流,则降低了中国的地位。因此,这一问题还有待寻求另外的解决办法。苏联的建议是“由西方当一次主席,再由我们方面当一次主席。在日内瓦会议召开之前,四国还要会谈”。
关于会议发言,葛罗米柯说,在柏林会议以及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上,一般不限制发言时间,但在讨论个别问题时,可经会议决定对发言时间有所限制。小组委员会向联大作报告,有时规定时间限制。在日内瓦会议上,估计不会提出发言时间限制的问题。在他人发言时,一般不插话提问或反驳,不过在联合国会议中,主席可以打断发言人的讲话。发言稿可以事先准备好,按稿宣读,然后进行翻译,也可以即席发言,均由代表团团长自己决定,也可与身边顾问专家略事咨询。对别人的提问和意见,如当时不能答复,可以不理,或声明在下一次发言时再答复。鉴于中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国际会议,葛罗米柯根据苏联的经验建议中方应做好准备,发言要论据充分,文字明了,尤其重要的是,不管对方使用什么挑衅或刺激言辞,在回答时都要坚持原则但态度平静。
关于发言时的翻译问题,葛罗米柯介绍说,在柏林会议上主要使用英文,由发言方自己解决。联合国翻译人员一般质量不错,过去还未曾发生过对苏联发言有意曲解的事情。因为一旦提出这样的问题,译员就有可能丢掉饭碗。这次会议有中文语言,对联合国的中文翻译不可全信,因此苏联答复三国照会中不同意用联合国翻译人员。日内瓦会议上的翻译问题还会具体商谈。
关于交通工具问题——苏联用自己的汽车,由苏联运去一部分,另由苏驻欧使馆调用一部分,团长是否用保险车,尚待研究。即使不用保险车,团长的汽车及司机必须绝对可靠。此外,为了辅助之用,可用本地及联合国的汽车。用这种汽车时,应注意车上有收音装置。如需要就地购买汽车,不要买美国汽车。
关于保卫工作——首先要与驻在国当局取得联系,在柏林会议时苏联代表团到西柏林开会,其保卫问题,苏方即向英美占领当局提出。中国代表团的保卫问题,可向日内瓦当局提出,关于国民党可能派人去日内瓦捣乱,也可向瑞士方面提出,请其注意,并采取办法以免发生不愉快事件。
关于保密工作——苏联代表团通常有一特殊房间,作为代表团的保密室,地点要离团长较近,避免楼下没有警卫人员,代表团一般人员亦不得入内,如住房邻街有窗,要注意敌人照相。苏联代表团人员得自带厨师做饭。代表团人员不要单独外出,无事不外出,外出时则必须二人同行,并要请假。室内谈话要低声,并采用无线电干扰,重要的内容可用笔谈,也可在郊外空旷之地,远离建筑物进行谈话。代表团彼此之间有机密事相商时,避免使用电话。
关于会外活动——代表团的会外活动自始至终会很多,团长之间彼此要拜访,也可举行招待会。代表团顾问也可以彼此拜访,苏联在柏林会议时除宴会外,还举行过音乐会和电影会。在日内瓦组织音乐会可能有困难,但放映电影是可以的。此外,中国代表还可考虑会外报告、广播等事,以扩大对外宣传。
关于对未建交国家人员的态度——苏联的做法是,如对方主动,则不拒绝,近年来在联大避免与美国握手的情形也有,但遇到面对面的情况时,也得打招呼。杜勒斯是否会向中国代表先伸出手来,估计他本人也会考虑此问题,届时看他如何表示再说。
关于记者的活动——记者能否参加会议由大会决定,但团长可以让记者作为顾问身份参加会议,日内瓦会议记者能否参加,尚待具体商定。参加与不参加,双方机会一样,西方国家不一定坚持非要记者参加会议不可。照相问题,也要大会决定,柏林会议只允许记者照过三次相,每次五分钟,在联合国大会上可以在会前及会后照相,在允许情况下,也可以在指定较高地点进行照相,如影响会议进行,会受到制止。会场上一般无录音设备,在联合国有单独录音室,代表可以要求录音。
了解和掌握以上情况,对于第一参加重大国际会议的中国代表团来说,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苏军撤出并移交旅顺口海军基地的计划
我曾经发表过一篇专门讲述苏联归还旅顺口的论文(《赫鲁晓夫与苏联归还旅顺基地》,《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9期),其中有关苏联海军移交旅顺基地过程的描述,只是根据中方材料将已经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而这样一个过程是如何产生的,何人规划的,却语焉不详,因为没有找到相关材料。外交部档案馆开放的一个文献可以说明这个问题。1955年2月2日苏联大使馆代办罗迈进向外交部递交了一份文件,即《旅顺口海军根据地苏军指挥部提出的关于苏军自旅顺口海军根据地撤退和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中国政府的计划》(109-00593-01/12-13),现节录如下:
(一)自一九五五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向中国指挥部代表介绍辽东半岛条约地区的防御体系,并协助他们组织半岛的设防。
(二)自一九五五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将部分中国部队运进辽东半岛条约地区,并训练他们掌握移交给中国的武器和作战技术器材。
(三)自一九五五年三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将中国指挥部拒绝接收的大约达一百五十列车的武器和作战技术器材运输到苏联境内。
(四)自一九五五年三月五日至三月十二日:将第十七近卫步兵师全部人员带全部编制器材自条约地区撤至远东军区。
(五)自一九五五年三月十五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将中国指挥部指定担任辽东半岛条约地区防务的中国部队运入这个地区。将迁入的中国部队安置在野营和空出来的营房中。
(六)自一九五五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十五日;向中国部队移交辽东半岛条约地区的防务,以及留给中国指挥部支配的武器、作战技术器材和全部军事目标。自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根据另一单独计划将全部苏军部队自辽东半岛撤至苏联。
(七)自一九五五年四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今后训练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将按照以后附上的单子派出我们的军事顾问:地面部队七十六人,海军一百零六人。中国政府愿意接收供中国人民解放军用的武器、作战技术器材和军事物资,均可按下列条件移交:武器和物资,除汽车、运油车和拖拉机以外,均以贷款偿付。贷款利息为年利百分之二,并自一九五五年起在十年内每年等分地偿还。汽车、运油车、拖拉机和提供技术援助的费用均按现行贸易协定偿付。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物资价格将按照他们技术状况予以规定。
这个材料可以说明的问题是:
第一,苏方对撤出和移交旅顺基地做出了详细的安排,而且考虑非常细致周到,对照实际发生的情况可知,后来苏军撤出、中方进驻以及移交和培训的程序基本上是依此进行的;
第二,中苏交接联合委员会2月16日举行会谈,并通过《苏军自辽东半岛撤离与中国军队进驻的计划》、《防务移交与中苏军队同驻期间保持备战实施的计划》和《技术装备交接计划》,都是以此计划为基础的;
第三,除移交时培训中国官兵熟悉和掌握武器装备外,苏军撤出后还派出了大量军事顾问(地面部队76人,海军106人),以训练中国部队;
第四,过去只知道中国在接收旅顺基地时,军事设施是无偿的,武器装备是付款的,现在进一步了解到,汽车、运油车、拖拉机和提供技术援助的费用是按现行贸易协定偿付的,武器和其他物资则是以贷款方式偿付的,贷款利息为年利百分之二,并自1955年起在10年内每年等分偿还。自然,这些史料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中苏关系的历史,都是极为有用的。
以上介绍只是我看到这些珍贵史料后的初步感想,真要运用到历史研究中,还要进行仔细研读。当然,对于正在开放之中的大量外交档案而言,这里显露的只是冰山之一角,而且是在我个人研究的相对狭小的领域之内。相信有兴趣的研究者到那个史料的海洋中去漫游,定会大有收益。
(本文作者沈志华,察哈尔学会冲突与和解研究中心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终身教授、国际冷战史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