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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过新条例:粮价上涨时政府可依法干预
时间:2011-09-28 来源:
   

  金黔在线讯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规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因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和供求失衡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规定提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条例》还规定,当粮食价格显著上涨或者可能显著上涨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粮食价格,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